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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广西教育技术领域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一批满足广西教育技术领域创新发展需要的团体标准,增加教育技术领域标准的有效供给,推动教育技术领域高质量发展,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广西教育技术领域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一)开放、透明、公平原则。各单位在申报制定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过程中,要尽量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盟国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中英文版跨国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定,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定。

(二)以需求为导向原则。各单位要找准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定需求,紧密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主动对接重大工程、产业政策和国际贸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

(三)坚持原创性、高质量原则。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单位的作用,创新制定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原创性团体标准,研究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高质量团体标准。

二、立项范围

(一)课堂教学智能分析与评价标准;

(二)智能教育硬件设备标准;

(三)在线教育平台技术规范;

(四)教育数据隐私与安全标准;

(五)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南;

(六)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教学场景标准;

(七)教育技术师资培训与认证标准;

(八)教育资源共享与互操作标准;

(九)“一带一路”教育技术合作标准;

(十)教育技术绿色低碳标准;

(十一)特殊教育技术辅助工具标准。

三、报送要求

(一)行政主管部门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均可提出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联合3家(含)以上单位组建标准工作组,如果企业为第一牵头起草单位,原则上必须联合1家研究机构申报(第一起草单位需为广西教育技术学学会会员单位)。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函、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参与制定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知情同意证明(第一起草单位之外的所有起草单位均需提供,模板见附件3)。

(四)报送时间:全年均可申报,请各标准立项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包含WORD、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发gxeta@qq.com邮件标题备注:团体标准立项申报)

(五)广西标准化协会和广西教育技术学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根据论证结果下达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制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正式发布的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可作为工程系列等职称评审条件之一、科技项目预期成果、科技进步奖支撑材料和申报广西高质量团体标准科学技术奖等。

联系人:

广西标准化协会(黄林华,15977731569

    广西教育技术学学会(陈老师,18207712260

 

    附件:

1.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2.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3.参与制定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知情同意证明

 

 

 

 

广西标准化协会

广西教育技术学学会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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